宠物伤人责任承担——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先理清楚:宠物伤人归哪部法律管?

宠物伤人的责任认定,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核心法条是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原文写的很清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部法律保护的是普通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责任分配本身就不对等。法律给饲养人加了更重的义务,哪怕你没犯错,只要宠物伤了人,你就得先担责,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对方故意作妖。说白了,你享受了养宠的乐趣,就得承担养宠的风险。

两个判罚,差在哪?

去年看到两个同期的案例,判罚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北京一位老人遛狗,牵了绳,狗也打了疫苗,小区里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突然冲过来,往狗脸上扔石头逗弄,结果被咬了手背。法院最后判饲养人只承担10%的补充责任,大部分损失孩子家长自己担。

第二个,广西一位住户养了禁养的比特犬,出门从来不牵绳,楼下乘凉的阿婆路过,狗扑上去咬了阿婆的腿,缝了十几针。法院判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赔了十几万医药费加精神损害抚慰金。

很多人说,结果不同是因为一个是禁养一个不是?不对。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尽到了高度审慎管理义务。牵绳、打疫苗、主动管控,就是尽了义务;放出来乱跑,不做任何防护,就是没尽义务。哪怕你养的不是禁养犬,你不牵绳咬了人,照样全责。

城市遛狗牵绳宠物伤人争议场景图
城市遛狗牵绳宠物伤人争议场景图

从裁判数据里能看到什么?

2020—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过一份涉宠物侵权案件的大数据报告,我翻完挺有感触的。

统计的1247份生效判决里,近72%的案件,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只有不到6%的案件,因为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挑逗、私自翻越围栏闯入私人院落饲养区等行为,法院才判决饲养人完全不承担责任。剩下的两成多案件,是按照双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基本都是饲养人占主要比例。

说实话,这个结果挺符合普通人的公平预期。你不看好自己的宠物,伤了人,凭什么让无辜的人买单?

2020-2024年宠物伤人案件责任占比统计图
2020-2024年宠物伤人案件责任占比统计图

普通人能做的风控动作

普通人能做的风控动作
普通人能做的风控动作

养宠不是坏事,做好这三步,真的能避免很多麻烦。

决定养宠物的一周内,去辖区指定机构办理养犬登记,带宠物完成狂犬疫苗接种后,把养犬登记证、接种证明扫描上传到个人加密云盘,每年接种到期后更新一次文件,留存好所有记录。

每次带宠物出公共区域,系上长度不超过两米的牵引绳,遇到主动靠近、伸手逗弄宠物的陌生人,立刻把宠物拉到自己身侧,掏出手机拍下对方逗弄的全过程,文件保留三个月以上不要删除。

如果真的发生了伤人事件,第一时间陪同伤者去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用本人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全部诊疗费用,保存好支付截图和就诊病历,不要支付现金也不要写空白的赔偿承诺书,所有沟通内容留好文字记录。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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