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在律所接待了一个小伙子。他下班开车走辅路,好好走着,突然一个小孩从路边停的两辆公交车中间窜出来抢球。他当时魂都吓飞了,一把往左打方向,躲开了小孩,剐了对面来的一辆奔驰。
修车花了六万多。交警判了小伙子全责,他不服,来找我。问我能不能算紧急避险,不用赔这么多。
说实话,很多人觉得“紧急避险”是离普通人很远的词,只有碰到杀人放火才用得上。哪能想到,日常开个车都能碰到。搞清楚紧急避险适用条件,真的能帮你少担不少责任,少出不少钱。
法律上的紧急避险适用条件,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几条
很多人搜完法条一头雾水,我拆成普通人能懂的标准,要同时满足,才算合法的紧急避险。
第一,得有现实正在发生的危险。不能是你自己瞎猜出来的危险,也不能是已经结束、或者还没到来的危险。比如说你看见路边有人拿刀追人,那就是现实危险,你开车把刀撞掉,没问题。要是你看错了,人家只是在拍电影,那你撞了人就不算。
第二,你是迫不得已,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要是有别的法子能躲开危险,你偏不选,偏要去损害别人的利益,那肯定不算。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条,你保护的利益,一定要大于你损害的利益。法律不能允许你为了救自己的命,随便牺牲别人的命,这个道理很简单对吧?
第四,你得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要是你自己贩毒,被警察追,为了躲警察撞了路人,那肯定不算,你保护的本身就是违法的东西。
第五,你不能是本身就有特定职责的人。消防员不能因为怕烧伤,就说我紧急避险不救火了。警察不能说怕挨刀,就不抓坏人了。这是你的本职工作,不能用紧急避险当借口。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搞错了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是为了躲危险,怎么干都算紧急避险。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司机为了躲前面闯红灯的电动车,猛打方向冲到了人行道,撞伤了三个正常走路的行人。他说我这就是紧急避险啊,我不躲就撞死电动车了啊。不对,你算算账,你保的是一个人的命,损害的是三个无辜行人的健康甚至生命,这个利益不对等,超过了必要限度,不能算紧急避险,还是要担责任的。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的东西被避险的人弄坏了,我就得找他赔。
不对。法律规定,合法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是由引起危险的那个人赔的。要是危险是自然原因引起的,避险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顶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让他适当补偿一点。比如说你爬山碰到山洪,为了躲洪水,冲进了山下村民的果园避灾,踩坏了不少果树,你不用全赔,适当补点就行,这就是合法的紧急避险。

不过话说回来,超过必要限度的,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什么锅都往紧急避险上推。
真碰到这种事,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第一步,不管你是避险一方还是被损害的一方,先把证据固定下来。现场多拍几张照片、视频,找在场的路人留个联系方式,附近有摄像头的话记清楚位置,别光顾着吵架,最后啥证据都没留下来,有理都说不清。
第二步,优先走协商和保险流程。大部分碰到的紧急避险都是交通事故这类民事纠纷,先找保险公司沟通,能协商解决就协商,不用一上来就闹到法院,费时又费力。
第三步,协商不成的,找正规的法律服务渠道。很多地方的司法局都有公益法律援助,也可以找正规的执业律师咨询,不用花太多钱就能把问题搞清楚,别自己硬扛,也别轻信网上没资质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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