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法律基本画像

两类情景的判决差异对比
我经手接触过两个非常相近的案例,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例:2021年某地,陌生人翻窗进入独居女子的住宅,意图实施强奸,女子在对方扑上来的时候,抓起床头的水果刀刺中对方腹部,致对方失血休克死亡。最终法院判决正当防卫,无罪。 第二个案例:两个邻居因为宅基地纠纷打架,一方打了对方一拳后转身准备离开,被打一方冲上去拿起砖头砸破对方头,致对方重伤。最终法院认定为故意伤害,不是正当防卫。 核心区分在哪里?是否存在持续的、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第一个案例里,不法侵害就在进行,女子的反击完全符合要件。第二个案例里,对方已经停止侵害转身离开,现实的危险已经解除,主动攻击就变成了故意伤害,对吧。
从公开数据看裁判倾向
2020—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整理了公开的117份生效正当防卫裁判文书,统计结果显示,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里,全部都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个核心条件,有将近七成的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案件,问题都出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防卫人继续反击。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司法裁判越来越站在防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会苛求防卫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还精准控制反击力度,这个是很明显的转向。 你说,要是换十年前,第一个案例说不定还会被认定防卫过当,现在完全不会,立法和司法都在往保护守法公民的方向走。
实操层面的风控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