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是你情我愿,就能乱定利率
说实话,法律定这个上限,不是为了管老百姓之间互帮互助,是为了防高利贷坑人。 现在的规则很简单,只要是民间个人或者非持牌机构之间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四倍的一年期LPR。 LPR是什么?不用记复杂的概念,就是央行每个月公布一次的、银行给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每个月都会变一点,最近大半年都稳定在3.45%左右,算下来四倍就是差不多13.8%,也就是说,借一万块,一年的合法利息最多不到1400块,超过这个数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哦对了,这里得说清楚边界,这个上限只适用于民间借贷,你找银行、找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不适用这个规则,人家有自己的监管要求,别搞混了。
两个坑,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踩进去
第一个坑,砍头息预先扣除,还要按合同本金算利息?不对。 很多放贷的玩这个套路,借你十万,先扣第一个月的五千利息,实际只给你九万五,合同却写本金十万,算利息的时候还按十万算。说实话这纯纯坑人,法律说了,借款本金按你实际拿到的钱算,利率也得按实际拿到的钱算,那预先扣的砍头息,从一开始就不算数。 第二个坑,超过上限的利息,我已经给了,就不能要回来了?不对。 只要超过四倍LPR的部分,不管你签没签字,不管你事先同不同意,你都可以不给,已经给了的,也可以找对方要回来,法律是支持的。我之前有个读者,前两年借了五万块,一年给了快一万二的利息,远超当时的上限,最后起诉把多给的四千多要回来了,没花多少诉讼费。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只是邻居朋友之间借点钱,一年收个千八百的意思一下,哪怕比银行高一点,没人会去管这个,法律管的是那种靠放高息赚钱,坑普通人的高利贷。
真碰到超标的利率,你可以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