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才算是相邻权纠纷里的“越界”
很多人觉得,相邻权就是和邻居搞好关系的客气话,不是。白话讲,就是你和邻居住得近,你用你家房子的时候,不能妨碍别人正常过日子,法律给彼此划了一条不能碰的线。 占了共用的走道挡人走路,搭违建挡了别人家的采光,空调外机对着人家卧室吹,甚至你天天半夜在家唱歌蹦迪扰得人家睡不着,这些都算越界,都属于可以处理的相邻权纠纷。 不是说你买了这块地方,就能随心所欲造。产权给你的是使用收益的权利,不是影响别人正常生活的特权。
不少人都踩过这些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的地盘我做主,别人管不着。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楼业主把公共绿地圈起来当自家院子,种上菜,还说我住一楼我就该用这地方,二楼业主连窗户都不敢开,全是蚊子。其实公共绿地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就算不是公共的,你圈院子挡了二楼的采光通风,人家就有权找你。 第二个误区:这点小事不值得闹,要么忍要么直接打官司。 其实真不是。大部分相邻纠纷都是鸡毛蒜皮攒出来的,你忍久了憋出病,对方还觉得你默认了。直接打官司也没必要,毕竟成本放在那,还彻底伤了和气,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
遇上事之后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