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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 非婚生子女何去何从
2008年年初,张某某与张XX相识,后双方同居,并与2009年10月16日生育一子取名张某。在随后的共同生活中,张某某发现张XX整日不务正业,近两年还曾因违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两人也是因此矛盾重重。2014年4月,张某某与张XX解除同居关系,并独自抚养儿子张某。后因张某的抚养权问题起诉至巩义法院。要求双方的孩子张某由女方张某某抚养,并要求男方张XX每月承担400元的抚养费。 巩义法院审……
同居协议书难保合法权益
丧偶的贾老伯和薛阿婆,开始了同居生活。薛阿婆搬进了贾老伯的家中后,在子女的坚持下,两名老人签署了一份“同居协议书”。 这份同居协议书对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身后遗产分配等进行了详细的划分。里面规定:“每月的正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女方承担日常的家务琐事,照顾好男方饮食起居,如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权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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