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承担方式,从来不是有钱人的事
不管是朋友创业贷款,还是亲戚买房按揭,甚至熟人办信用卡,都可能找你搭个保证人。很多人觉得担保就是走个形式,哪知道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房子存款都搭进去。说实话,每年碰到的这类咨询,十个有八个都是抹不开面子签字,最后追悔莫及。
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到底怎么分?法律说的很清楚
担保本质就是,你给债主拍了胸脯,说借钱的那个人要是不还,我来补这个窟窿。但补窟窿的方式不一样,法律上明确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说白了就是,债主得先去找借钱的人要钱,把借钱的人所有能执行的财产都处置完了,还是还不上,才能来找你要钱。你有合法的拒绝权,听不懂名词没关系,记住这句话:债主不先找债务人算完账,你完全可以不搭理他。 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了。只要债务人到期没还钱,债主想找谁要就找谁,他可以直接跳过债务人,把你告上法院,冻你银行卡扣你工资,你连说“先找他要”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民法典改了规则,对普通人友好很多。要是你签的担保合同里,没写清楚到底是哪种保证方式,法律直接认定成一般保证。放在十年前都不是这样,旧法之前是推连带责任,现在直接反过来。适用边界也很清晰:只有你白纸黑字写了“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写了“债务人不还钱我立刻承担责任”这种明确的话,才会算你是连带责任保证。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坑,一定要避开

真遇上担保纠纷,按这三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