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在小区群吵翻也没结果?你得先搞懂业主大会决议程序

上周接了个老读者的电话,说小区要把北区楼下的半片健身区改成集中电动车棚,物业头天晚上在单元门贴了张A4纸,第二天就找了施工队进场。业主群从晚上七点吵到十二点,一半人说”我家有老人天天要下楼遛弯,凭啥说改就改”,另一半人说”吵有啥用,反正最后都是人家说了算”。

其实哪是人家说了算。

很多人住了五六年小区,连业主大会决议的基本流程都没摸透,总觉得这就是个走形式的过场,直到自己的权益被踩了,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些你没当回事的步骤,每一步都能直接决定最后贴出来的通知算不算数。

这程序根本不是“走个过场”

我跑社区做普法快十年,见过太多因为程序歪了,最后闹到法院的事。

很多人对业主大会的印象,就是凑一帮人在小区广场,同意的举个手,数够人数就散会。根本不是。从第一次张贴会议通知开始,到表决票怎么送、怎么收、怎么核验身份,再到最后决议的公示时长,每一步都卡着法律明确的硬规矩。

之前碰过一个杭州的读者,小区换物业,业委会嫌一家一家送票太麻烦,直接把表决票发在三个业主群里,说”看到的就填,没看到的算弃权”。最后统计下来,同意换物业的票占了总票数的62%,看着够数了吧?结果有业主把业委会告到法院,法院直接判这个决议无效。

为啥?

因为那些平时不看业主群的退休老人、常年在外地的业主、租房子住的年轻租户,根本没有平等参与表决的渠道。你不能把”没看到群消息”等同于”同意弃权”,从通知张贴的那一刻起,程序的公平性就已经破了。

小区单元楼公告栏张贴业主大会通知实拍图
小区单元楼公告栏张贴业主大会通知实拍图

你费了半天劲开的会,算的票,只要有一个环节漏了,前面所有的工作全是白搭。

真的白搭。

两个踩过最多的坑,别再往里面跳了

说到算票,这是最多人搞错的地方。

第一个常见的错,就是算参与率的时候,只算来投票的人,不算全体业主。比如小区总共1000户,总建筑面积10万平,最后只收到了280户的表决票,凑了2.8万平的面积,这280户里有200户同意,就说”我们已经双过半了,决议有效”。

错得离谱。

法律上算参与率的分母,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总人数、总建筑面积,不是”来投票的人”。你要定普通的小区公共事务,至少得有占总人数、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的这些人里,同意的票再占参与人数、参与面积的过半数,这个决议才算成立。要是涉及到动专项维修资金、改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要求的参与门槛更高,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才行。

第二个错,就是觉得业委会是全体业主选出来的,他们几个凑一起拍板的事,就不用走业主表决流程。比如业委会几个成员一商量,把小区门口的广告位包给外面的公司,每年收的十几万广告费直接抵成公共区域的电费,连个通知都不发。

这也是越权。

业委会本质上是全体业主的执行机构,不是决策机构。涉及到全体业主共有收益、共有部分用途变更的事,必须走业主大会的表决流程,几个成员私下签的协议,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业主大会表决票填写统计现场实拍图
业主大会表决票填写统计现场实拍图

真要对决议有意见,别上来就吵架

真要对决议有意见,别上来就吵架
真要对决议有意见,别上来就吵架

见过太多业主,一碰到不合心意的决议,就在群里发几十条长语音,骂物业骂业委会,吵到最后全是情绪,一点实际问题都解决不了。

其实真要维权,根本不用这么累。

你先花半天时间,把小区里所有跟这次决议有关的书面材料全存好——单元门贴的通知、群里发的表决票、最后公示的决议结果,每一样都拍清楚,最好连张贴的位置、时间都拍个带定位的照片。别等过两天人家把通知撕了,你连当时贴了啥都记不清。

存完材料,自己拿计算器算一遍数。对着材料上写的总户数、总建筑面积,算一下这次表决的参与率够不够法定门槛,同意的票数占比够不够数。别听召集人嘴说”我们已经合规了”,你自己算的数才作数。要是算下来参与率连法定的最低要求都没到,直接找街道办的物管科反映就行,不用一开始就跑法院。

真要走到需要走法律程序那步的时候,也别自己一个人扛。找几个同样对决议有意见的业主,大家凑在一起推两个代表,共同委托律师走程序,成本平摊下来,每个人花不了几百块。之前有个南京的读者,小区业委会没走流程就把一楼的架空层租出去开菜鸟驿站,十几个业主搭伴走程序,前后花了不到四个月,法院就判那个租赁合同无效,架空层还给业主当儿童活动区。

不难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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