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别稀里糊涂替人买单

上个月收到读者来信,说自己工资卡突然被冻了,翻来覆去想了半天才记起来,五年前帮远房表弟签过一次担保。那时候表弟买货车跑运输,缺十万块钱,银行要担保人,他找到家,哭穷说找不到别人,这位读者抹不开面,签了。他说当时就想着,表弟每个月还贷款,我就是走个流程,哪想到表弟跑了两年车出了事故,车卖了人也找不到,现在银行直接找到我头上来了。

这种事真不是少数。中国人讲情面,朋友亲戚张口要你帮忙做个担保,大部分人都不会硬拒,顶多问一句没事吧,对方说没事,就签了。

你签的字,背后到底是什么责任

很多人签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担保责任承担方式还分两种。说实话,大部分人连这几个字都没听过。

说白了就两种,说人话讲清楚。一种是一般保证,就是你跟债主说好,只有借钱的那个人真的还不上了,房子车子都拍卖了还不够,你才来补这个窟窿。债主不能绕过借钱的直接找你要,这个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你记住这点就够。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这个就不一样了,只要借钱的到期不还,债主想找谁要就找谁要,既可以找借钱的,也可以直接找你这个担保人,人家不用等借钱的破产清算,上来就能冻你账户划你钱。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签字页面实拍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签字页面实拍

哦对,还有人问,我合同里没写清楚我是哪种啊?这个记住,现在法律说了,没写清楚担保类型的,就按一般保证算。别听对方瞎忽悠,说你签了字就是连带,没写清楚就不算,这是明文给普通人留的退路。

踩了坑才醒过来的常见误区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说“我只是担保人,就算签了字,也轮不到我”。真不对。如果你签的是连带保证,或者你在借条上写了“到期不还我还”,那人家真的可以直接找你。我之前碰到过一个阿姨,给儿子做担保买房子,儿子断供,银行直接把阿姨的养老金账户冻了,每个月就留几百块生活费,阿姨哭着说我哪里知道会这样,我以为就是给儿子凑个购房资格。

第二个误区,担保一辈子都跑不掉吗?也不对。担保是有期限的,法律上叫保证期间。如果是连带保证,债主超过六个月没找你要,你就不用担责了。一般保证的话,债主超过六个月没去告借钱的,你也不用担了。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对方找上门就慌了,其实早就过了期限,直接拒绝就行。

民法典保证期间条款手写批注图
民法典保证期间条款手写批注图

不过话说回来,也别抱着过了期限就一定没事的侥幸,真碰到了还是要仔细看合同怎么写的,有的担保合同会把期限写长,那按约定来。

真签了担保,你能做这几件事

真签了担保,你能做这几件事
真签了担保,你能做这几件事

先把你手里的合同找出来,一字一句看清楚,写没写“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类话。有这句话,你就是一般保证,债主找上门的时候,你直接说,你先去告借钱的,执行他的财产,执行完不够我再给,这个是你的合法权利,不用怕得罪人。

如果你已经替借钱的把钱还了,记得一定要在还钱之后,赶紧去法院起诉借钱的,把你替他还的钱要回来。这个钱法律是支持你要的,起诉花不了多少诉讼费,哪怕人找不到,也可以先拿到判决,日后他有财产了就能执行,总比你拖着过了时效要不回来强。

要是债主找上门的时候,已经过了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没约定的已经过了六个月,你直接提抗辩就行,不用乖乖掏钱。开庭的时候直接跟法官说,债权人超过期限没主张权利,我不承担担保责任,大部分情况都会支持你。

真要签担保,哪怕是亲人,也要想清楚,你能不能扛得起最坏的结果。真扛不起,宁愿现在得罪人,也别日后卖房还债,对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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