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件事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很多人觉得,遗嘱是有钱人、有产业的人才需要提前准备的东西,我就一套房,几个孩子,随便写两句话就行,只要是我本人写的,还能不作数? 说实话,真不一定。 遗嘱要生效,分两关,第一关是内容合法,你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比如不能把老伴的份额也单独给出去,第二关就是遗嘱形式要件合规——说白了就是法律给你定了几个硬框框,你必须踩进去,差一点都不行。就像你去医院挂号,必须填对身份证号,少一位都挂不上,规矩不是故意卡你,是为了避免日后有人造假,真真假假分不清楚,最后伤害的还是想按遗嘱拿财产的人。
踩过最多的两个坑,大多人都中招
第一个坑:只要是我本人写的,就肯定有效。 很多人不知道,自书遗嘱的要求,是全文自己写,签全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条件,少一个都不行。我之前碰过一个老爷子,写完只写了“10月”,没写哪一年,儿子拿出一份写了完整日期的,最后这份没写年份的直接被不认,哪怕笔迹鉴定确实是老爷子写的,也没用。法律不认,就是不认。 第二个坑:我找了亲戚见证,怎么会错。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很多人图方便,找自己的外甥、侄子,或者女儿的公公过来,这都不行。法律说了,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也不能和继承人有利益关系,你找继承人的亲戚过来,本来就沾着关联,到了法院说你没偏向,谁信?最后见证直接无效,遗嘱也就没了。 别觉得这是吹毛求疵。要是没有这些规矩,人走了之后,随便拿出一张纸说是死者写的,那不得乱套?
普通人能做的几件实在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