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充电桩装不了,问题出在业主大会决议程序

前阵子收到读者老陈的信,说他住的老小区装电动车充电桩,争了快一年。业委会说开了业主大会,过半人同意,流程走完了。一楼的张阿姨说投票根本没通知她,会是偷偷开的,决议不算数,拦着施工队不让进场。物业夹在中间不敢动,桩就一直晾在那。 老陈说,合着我们开了会投了票,怎么说不算就不算?

为啥你关心的小区事,死活卡着动不了

很多人住了十来年小区,都没正经参加过一次业主大会。直到要涨物业费、要改停车位、要把公共区域改成快递柜,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要开大会投票啊。 可偏偏就是这个决议程序,十有八九都有点歪。 不是通知只贴在小区大门角落,就是投票只在业主群里喊一声,年纪大不用微信的业主,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开过会。 还有更离谱的,业委会几个人碰个头,就说我们代表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了,把公共收益拿去换了个大门,账都不公示。 你说闹不闹心。
小区业主大会投票现场签到表
小区业主大会投票现场签到表
说白了,业主大会就是全体业主给自己小区说事的场合,决议程序就是定好的规矩,谁也不能跳。坏了规矩,哪怕结果对你有利,别人也能推翻,最后所有人都吃亏,就像老陈的充电桩,谁都用不上。

常见的两个误区,今天掰扯清楚

很多人觉得,业主大会决议程序就是走个过场,只要大部分人同意,有点小毛病不算啥。这是第一个误区。 说实话,法律对程序的要求,比你想的严。不是拉十个八个业主在群里点个赞就算投票。正式开业主大会,不管是现场开还是书面开还是线上开,必须提前15天把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全通知到全体业主,少一天都不行,议题没说清的,就凭这一点就能把决议打回去。 投票算票数也不是数人头就完,普通事项要过双过半——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过半,同时同意的户数也占总户数过半,两个都够才算过。换物业、改管理规约这种大事,还要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再双过半同意,缺一个条件都不行。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说,我没收到通知,这个决议肯定无效。也不对。 只要主办方已经按规定在小区公告栏贴了通知,也给业主群发了,程序就没问题,你自己没看见不代表程序违法。反过来,如果人家从来没贴过,也没通知过,那就是实打实的程序违法,说无效就无效。
小区公告栏业主大会会议通知
小区公告栏业主大会会议通知

真碰到程序错了,三步捋清楚

真碰到程序错了,三步捋清楚
真碰到程序错了,三步捋清楚
说实话,碰到这种事,不用上来就吵架打官司。先一步步来。 先把能拿到的材料都攒起来。所有会议通知、投票记录、公告照片,都存好,再找几个跟你一样没接到通知的业主,一起签个名,把情况写清楚。别空口说白话,说人家程序错了,拿不出证据,谁也帮不了你。 然后找属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按照规定,街道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发现决议程序违法,他们可以责令改正。这一步不用花钱,也不用请人,自己跑过去说清楚情况就行,大部分问题到这一步就能解决。 如果街道说管不了,或者业委会就是不改,再走起诉。要注意,起诉不是随便一个业主就能提,法律要求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十分之一以上或者户数占比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才能提撤销决议的诉讼,凑够人数,拿着证据去法院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小区做决议出问题,真不是有人故意坏规矩,很多业委会都是业主义务帮忙,没人教过该怎么走流程,糊里糊涂就错了。能商量着补正程序,就别一下子闹到法院,毕竟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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