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刑事责任人离你我并不远
说白了,只要你干的事儿触碰了刑法的红线,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刑事责任人。 不信你掰着手指头数。 喝了酒侥幸开五公里回家,被查出血液酒精含量超了醉驾标准,你就是刑事责任人。 跟人吵架一时没忍住动手,把人鼻梁打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以上,你就是刑事责任人。 帮朋友转了几笔账,不知道那是诈骗来的赃款,只要数额够了,也可能被认定为刑事责任人。 你说说,哪件不是离普通人很近的事儿?
刑事责任人的核心:法律到底怎么规定的
我给你翻成大白话,不用背法条。刑事责任人,就是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对自己犯下的刑事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核心其实就是一句话:你得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才会找你担责。 这里的核心边界,主要看两点:年龄和精神状态。 年龄不用我背法条给你听,你记个大概就行:12周岁是最低门槛,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特别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14到16周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种明确的重罪负责;16周岁以上,只要你干了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得担责。 精神状态就一句话:发病的时候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用担责;但你要是间歇性精神病,正常的时候干的坏事,照样算。醉酒的不管你喝成什么样,都不影响认定,这点别记错。 这里说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都搞错。 第一个误区:只要未成年,干多大事都不会成为刑事责任人。 这早就过时了。自从刑法修正案十一改了之后,12岁以上犯特定重罪,照样要负刑事责任,照样能认定为刑事责任人。别拿“孩子小不懂事”当挡箭牌,恶不分年龄,法律也不会放任。 第二个误区:年纪大了超过70岁,就不会成为刑事责任人,不会坐牢。 说实话,我接触过好几个当事人,都是抱着这个想法为非作歹,碰瓷、甚至故意伤害,最后都被处理了。法律只规定了75岁以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来没说过超过多少岁就不能成为刑事责任人。该担责还是要担责,躲不掉的。
真遇到事,普通人该怎么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