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险你真的会避险吗?一文讲清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2026-09-13 17:15:58
前几天接了个咨询,老周雨天开高速,前面突然有车掉了个大货箱子,横在车道上。他要不躲,直接撞上去,自己一家老小都危险。躲的话,只能往应急车道打方向,蹭到了停在应急车道修车的小车。
后来对方要老周全赔,老周懵了:我这不是命都要没了才躲的吗?难道不是合法的?
这就是典型的,普通人对紧急避险的困惑。真不是只有杀人放火才用得上这个词,你开车躲人、闯了红灯送急救病人、为了抓小偷弄坏了路人的自行车…这些小事,天天都可能遇上。
白话拆解:紧急避险适用条件到底有哪几条
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说白了就是“丢芝麻保西瓜”——遇到危险的时候,没办法只能损害一个更小的合法权益,保住更大的那个,法律网开一面,不用你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能减。要满足条件才行,不是随便说一句我是紧急避险就完事。
第一条,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真实的,不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也不能是已经过去或者还没到的。比如你看有人在楼下吵架,你觉得他要拿刀砍你,你先把人打了,这不算,因为危险根本没发生。
第二条,你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才做的,为了啥违法的事儿都不算。比如你偷了东西被人追,你撞开路边的摊位跑,这肯定不算紧急避险,你本身干的就是坏事儿。
第三条,真的是逼不得已,没有别的选择,但凡有别的办法,你就不能损人利己。比如刚才老周那个事儿,他能刹车停下吗?雨天高速,刹车根本刹不住,那就是逼不得已。如果他能刹车,非要打方向蹭别人车,那肯定不算。
第四条,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也就是你保的那个权益,必须比你损害的大,而且不能过度。比如你为了不撞人,只能撞车,那没问题,命比车值钱。但如果你为了不蹭到别人的车,就直接把行人撞了,那就是过了,命比车金贵,你反过来损命保车,肯定不对。
雨天高速紧急避险撞车场景示意图
两个常见误区,错了就要担责
说实话,我接过最多的咨询,就是踩了这两个坑。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是为了避险,怎么弄都没事。不对。举个例子,前两年有个案子,有人开车,前面有个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司机一把方向打到人行道,把三个无辜路人撞成重伤。这个就超过限度了。你本来避险是为了救一个人,结果害了三个,保护的法益还不如损害的大,这就不能算紧急避险,该担责还是得担责。
第二个误区:紧急避险是刑法的事儿,和我民事赔钱没关系。很多人觉得,我都算紧急避险了,凭啥让我赔钱?不对啊,刑法上你不用坐牢,不代表民事上不用赔钱,当然,也不是全让你出,如果有引起险情的人,那就是引起险情的人赔。要是危险是自然来的,比如山洪,你为了逃命把人家围墙推倒了,那你可以不用坐牢,也不用全赔,顶多适当补偿一下,对吧?
你说,这是不是很多人都搞混?
紧急避险适用条件普法对比示意图
真遇上事儿,这三步可以照着做
真遇上事儿,这三步可以照着做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好所有证据。别想着先挪车,先把现场拍下来,刹车痕、障碍物、你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卡拔出来存好,找旁边的目击者留个电话,这些东西比你说一百句我是紧急避险都有用。
第二步,主动向处理的机关说明情况。不管是交警还是派出所,你一开始就要说清楚,你是遇到什么危险,才做出这个行为的,不要等对方起诉了,你才在法庭上提,早早说清楚,方便调查。
第三步,及时找专业人士确认你的情况。如果对方要的赔偿你不认可,或者说已经走司法程序了,别自己硬扛,找个律师问清楚,你的情况符合不符合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该怎么抗辩。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人一辈子也遇不到几次需要用到紧急避险的事儿,但真遇到了,别慌,搞清楚条件,按步骤来,总没错。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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