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高峰期,你骑电动车好好走非机动车道,路边突然窜出一条没牵绳的大狗,直冲着你叫。你慌了神,一把捏死刹车同时猛打方向,避开了狗,却结结实实刮了停在路边的奔驰车。喷了一块漆,一问要小两千。这时候你怎么办?找狗主人?还是自认倒霉?很多人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个东西叫紧急避险,能不能免赔、能减多少责任,全看你符不符合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到底什么情况才能算紧急避险?
很多人以为这只有电影里劫车救人才用得到,跟普通人没关系。大错特错。小到躲狗刮车,大到山洪冲垮你扒了人家围墙逃命,生活里太多事都沾边。法律上的要求,拆成大白话讲,其实就五条。
首先,得有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不能是你脑补的。你看见一个穿黑衣服的人朝你走过来,你觉得他要抢你,你撞了人家路边的摊,那不算。危险得是真的,已经开始或者马上就要来了,还没结束。
其次,你避险的目的,得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你要是干着违法的事,为了躲警察追,撞了路人,那肯定不算,法律不可能保护违法的人对吧。
第三,你是迫不得已,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要是明明能刹车停下,你非得拐去撞车,那当然不能算。
第四,也是最核心的一条,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什么意思?就是你保护的权益,得比你损害的权益要大,至少不能小太多。你为了躲狗咬,把路边一个行人给撞死了,那肯定超了。生命权肯定比你自己的健康权大啊,不能为了保自己的命害别人丢命,这个道理讲得通吧。
最后一条,这个规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消防员不能说火场太危险我不进去了,警察不能说歹徒有枪我不上了,人家拿这份工资,就得担这份责任,不能用紧急避险当借口溜号。

普通人对紧急避险适用条件最常见的两个误解
说实话,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踩坑。说两个最多的。
第一个误解:只要我是为了躲危险,不管我做了啥,都算紧急避险,我肯定不用担责任。真不是这样。举个例子,还是刚才躲狗的事,你自己本来就骑得超速,非机动车道宽得很,你本来慢慢就能刹住,结果你因为骑太快慌了神,猛打方向刮了车,那你自己也有过错,也得承担对应责任,不是全推给狗主人就完了。紧急避险不是你的万能挡箭牌,你自己有错就得认。
第二个误解:只有别人造成的危险才算,天灾动物弄出来的不算?不对啊。危险不管是哪来的,人的行为,动物攻击,甚至刮风下雨地震山洪,都算。去年我碰过一个案子,小区外墙瓷砖松动掉下来,路人赶紧躲,撞到了路边的水果摊,这也算紧急避险,瓷砖掉了是物业没维护好,摊主的损失找物业赔就行,路人不用担责。

遇上事,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真碰到这种事,别慌。乱了阵脚只会越弄越糟。按步骤来。
第一步,先固定好所有证据。别觉得理亏就挪车,别跟人私了就把现场毁了。掏出手机,把危险来源(比如没牵绳的狗,松动的墙皮)拍清楚,把你避险的路线、损害的现场都拍下来,有路人愿意留联系方式更好。后面不管是协商还是打官司,全靠证据说话。
第二步,找对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法律说了,危险是谁引起的,就谁承担责任。狗是有主人的,找主人赔;危险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你作为避险人,也只需要给受损方适当补偿就行。比如你为了躲洪水跑进别人院子,冲坏了人家的东西,你给人适当补点就行,不用全赔。要是流浪狗闯的祸,那就找找物业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没尽到就找物业担对应责任。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正规流程。别跟人吵得面红耳赤甚至动手,那解决不了问题,还给自己添新麻烦。先报交警或者找居委会、物业调解,调解不成,该去法院起诉就去起诉,小额案件的诉讼成本并不高,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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