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从昆山案到最新司法解释,到底什么才算'防卫'?

说实话,每次有正当防卫的案子刷屏,评论区就吵成一锅粥。有人喊’判得好’,有人骂’和稀泥’。但你们有没有发现,吵来吵去,根本没人说得清——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

我不是搞刑法的,我是做民商事诉讼的。但正因为我不天天泡在刑案里,反而能跳出那些法条术语,用’常理’去拆解这个事。毕竟,正当防卫的门槛,本质上是法律对’人性本能’的容忍度。

一、法律画像:它到底是哪一门的规矩?

一、法律画像:它到底是哪一门的规矩?
一、法律画像:它到底是哪一门的规矩?

先给个定位。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主要在《刑法》第二十条里躺着。但你要真以为它只是刑法的事,那就天真了——民商事纠纷里,动不动就有当事人拿’正当防卫’来抗辩侵权责任。比如邻居冲突、物业纠纷,甚至合同履行中的自卫行为。所以它横跨公法和私法,保护的法益是’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包括生命、身体、自由、财产。说白了,法律允许你在紧急情况下,用’损害别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但问题来了。’紧急’到啥程度才算?’损害’多狠才算’不过分’?这就不是法条能穷尽的了。司法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极大。你以为的’正当防卫’,在法官眼里可能只是’互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二、场景对比:一个橘子引发的’天壤之别’

我举个例子。A和B是邻居,因为门口垃圾桶摆放问题吵起来。B先推了A一把,A没站稳,撞到墙上。A起来后,顺手抄起旁边的扫帚,朝B的胳膊打了一下。B胳膊淤青。这个案子里,A有没有正当防卫?

再看另一个。C和D在夜市喝酒,D喝多了,拿起酒瓶砸向C的头。C闪了一下,酒瓶砸到C的肩膀。C随即掏出口袋里的折叠刀,捅了D的腹部一刀,D重伤。C算不算正当防卫?

第一个案子,多数法院会认定为’互殴’。因为B推A,A抄扫帚反击,虽然A是被推,但反击的’必要性’和’相当性’存疑——毕竟B只是推,没继续攻击,A的扫帚一击是’事后报复’而非’防卫’。第二个案子,如果C捅的时机、部位、强度都在合理范围内,很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关键在’很可能’——因为D的酒瓶已经砸过来,C的生命正在受到现实威胁,而C的刀是’唯一手段’?不一定。如果C能跑,或者能挡开,却直接捅肚子,那可能就’防卫过当’了。

看出来没有?同一套标准,在不同细节下,结果完全不同。法官在判断时,会看几个维度: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是否必要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明显’和’必要’,都是主观表述。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认定标准司法释义图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认定标准司法释义图

三、数据在说话:这几年判决风向变了吗?

最高检、最高法这些年没少发典型案例。我记得2018年昆山反杀案,算是分水岭。之后’正当防卫’的认定率有所上升。你翻最高检工作报告,2020年到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数量,确实比前五年多了不少。但注意,总量仍然很少。有学者统计,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长期不足5%。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证据’。大部分正当防卫的争议现场,没有监控,没有证人。你说是他先动的手,他说是你先挑衅。法官只能看结果——谁伤得重,谁就吃亏。2019年两高一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综合考量’,不能唯结果论。可实际操作中,’结果’依然是最大变量。

说个扎心的案例(已脱敏):某小区,男业主因停车位被占,与女车主争执。女车主用车钥匙划了男业主的车门,男业主推了女车主一下,女车主摔倒,轻微脑震荡。男业主被起诉故意伤害,他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因为女车主划车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他推人是’为了制止’。但法院没采纳。为什么?因为划车门是财产侵害,程度较轻,而推人导致脑震荡是人身伤害,两者’明显不相当’。这就是典型的’防卫过当’。

反过来,如果男业主只是抓住女车主的手腕制止她继续划车,导致她手腕淤青,那大概率是正当防卫。这就是标准和尺度。法律不会因为你’占理’就让你随便打人。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司法判例说理逻辑图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司法判例说理逻辑图

四、给普通人的三条保命建议

四、给普通人的三条保命建议
四、给普通人的三条保命建议

既然标准这么玄,咱们普通人该怎么办?我结合民商事的经验,给你三条实在的。

第一,别让’防卫’变成’复仇’。 侵害结束后,你就不能再动手了。比如对方打你一拳,然后停手了,你立刻还一脚——对不起,那就不是防卫,是事后打击。除非他继续追打你,否则你最好的选择是跑、是报警、是录像。别觉得怂,法律就是这么写的。

第二,证据是你的第二生命。 如果正在冲突,条件允许的话,用手机录像!录对方的动作,录自己的反应。哪怕没录全,事后也要第一时间找周边监控、找目击证人留联系方式。我处理过太多纠纷,没有证据的’正当防卫’,基本等于零。

第三,注意’工具’的杀伤力。 你随手抓个扫帚,和掏出一把水果刀,法律评价完全不同。因为’必要性’是和侵害程度挂钩的。对方空手,你动刀,那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除非对方已经持械,否则别升级对抗。别信什么’正当防卫无限反击’的毒鸡汤。

最后再补一句,如果你是跟别人有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千万不要觉得’我要去讨个说法’就可以动手。对方推你一下,你回手一拳,性质就变了。该报警报警,该起诉起诉,走正经渠道。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本来有理,一动手,变成互殴,最后赔钱还留案底。

这年头,法律越来越鼓励’防卫权’,但同时也越来越严格地盯着’防卫限度’。说白了,法律保护的是’活下来的正当者’,不是’冲动的勇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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