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随便给人签字:一文说清担保责任承担方式

上个月接待了一个咨询,小伙子跟发小从小玩到大,发小开饭店要借二十万,拉着他去签字,说“你就是给我做个见证,我自己按月还,轮不到你出钱”。小伙子抹不开面子,签了。现在发小跑了,债权人把小伙子告了,要他全额还钱。他坐在我办公室哭,说我就是签了个名,怎么就欠了二十万?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事。亲戚朋友借钱找你做担保,你不签,面子过不去。签了,又怕出事。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听起来是法律术语,其实跟每个普通人的钱包直接挂钩。

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到底是什么,法律怎么划分的

说白话,你给别人借钱做担保,说白了就是给债权人打包票:要是欠债的不还钱,我来扛。至于怎么扛,扛多少,法律分了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方式,就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担保责任分类说明图
民法典担保责任分类说明图
一般保证是什么?就是债主得先找欠债的要钱,把欠债的所有财产都执行完了,真的还不上了,才轮得到你担保人来还。说白了,你是“最后一道备胎”。 那连带责任保证呢?就是债主想找谁要就找谁要,他可以直接跳过欠债的,直接找你担保人要钱,你一分都不能少拿。 说实话,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变化,九成普通人不知道。原来的旧法是没约定担保方式的话,默认算连带。现在民法典改了!现在如果你们没写清楚到底是哪种担保,法律直接默认是一般保证。 这个变化真的救了好多不小心签字的人,对吧?适用边界也说清楚:不管哪种担保方式,都只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担责,比如欠债的借了10万,你只担保5万,你就只出5万,多了不用管。还有保证期间,过了约定的时间债主没找你主张权利,你就不用担责了,这个点太容易被忽略。

普通人踩最多的两个误区,全是血泪教训

第一个误区:我只是见证人,不是担保人,凭什么要我担责? 我碰到十个担保咨询,八个说这句话。很多人借钱,邀请你过去,说你帮我证明一下我确实借了这笔钱,你在借条落款签个名就行。结果呢?借条上没写你是“见证人”,只签了你的名,债权人一口咬定你是担保人,法院很多时候都会认。去年有个案子,一个老头就是给儿子借钱签了个名,没写身份,最后被判承担担保责任,房子都被查封了。 第二个误区:欠债的有房子有车,为什么要先执行我的钱? 这个真的要看你是哪种担保啊。要是你白纸黑字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那债权人真的可以直接找你要钱,不管欠债的名下有没有财产。你只能还完之后再去找欠债的追偿,没办法反过来跟债权人说“你先去找他要”。
借条见证人担保人签字位置对比图
借条见证人担保人签字位置对比图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人踩坑都不是故意的,就是签字的时候不看内容,对方说哪签你就哪签,这不坑自己吗?

真摊上担保的事了,三个低成本步骤帮你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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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把所有签字的材料找出来,逐字读一遍。别上来就慌,先搞清楚几个核心问题:你签字的时候,写清楚你是担保人还是见证人了吗?约定的是哪种担保方式?有没有写担保到什么时候?担保的范围是多少?这些信息是你所有应对的基础,很多人慌到连自己签了啥都记不清,先捋清楚再说。 第二步:主动沟通,别躲。不管你是找债务人,还是找债权人,躲是躲不掉的。你可以先找债务人,督促他先跟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能债务人自己解决就别拉上担保人。要是债务人确实没能力,你也可以跟债权人谈,能不能减免一部分利息,或者分期慢慢还,大部分时候债权人也不想闹到法院,耗时耗力,各退一步的空间很大。 第三步:如果收到法院传票了,别不出庭,第一时间找专业人士咨询。很多人觉得我就是个担保人,又不是我借的钱,不去开庭没事。结果缺席判决,直接把你银行账户冻了,你哭都来不及。现在很多地方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都有免费的公益咨询,花点时间问清楚,总比自己瞎扛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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