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租赁合同转租限制,法律是怎么说的
翻译成大白话,所谓转租限制,核心就是一句话——你从房东手里租了房子,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随便把房子再转给别人收租。不管合同里写没写这条,法律都默认你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 很多人分不清“让朋友暂住”和“转租”的区别,我给你划个线:如果你只是自己有事出去两三个月,让朋友过来帮忙看着房子,不收钱或者只收个水电杂费,那不算转租。但如果你把房子整个交给别人,自己不再住了,还收了对方的房租,那就是实打实的转租,必须遵守转租限制的要求。 法律上的适用边界也很清楚:转租限制只约束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你要是从中介手里租的转租房子,那限制也一样生效,原房东不同意的话,你照样住不下去。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百分之八十的租客都踩过
第一个误区,房东知道我转租没反对,就是默认同意了。 真不是这样。很多人转租之后,碰到房东上门看房,碰到了也没说啥,租客就觉得没事了,放心大胆收了下家钱。结果过了三个月房东突然说不同意,要收房,租客还拿“你当时没反对”说理,没用。 法律明确说了,房东知道你转租,六个月之内没提异议的,才算默认同意。差一天都不行。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房东第五个月底提的异议,法院照样支持房东解除合同,租客只能认栽。 第二个误区:合同写了不能转租,我转了,我和下家签的合同直接无效。 很多人觉得,违反了转租限制,合同就是废纸,大不了把钱退给下家就行。不对。你和房东的合同,房东可以因为你违规转租解除,但你和下家签的转租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的,依然是有效的。要是房东收房导致下家住不了,下家可以找你要违约金要赔偿,一分都少不了。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房东知道你转租超过六个月再提异议,法院就不会支持房东收房了,这个点你得记牢。
碰到转租限制相关问题,按这三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