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它当废话,仲裁协议有效性说白了就是”这约定作不作数”
很多人觉得仲裁协议就是合同模板里凑字数的套话,其实根本不是。你们俩提前商量好,真闹矛盾了不去法院,找专门的仲裁机构断公道,这个约定到底能不能约束双方,就是法律上说的仲裁协议有效性。 不是随便写一句”有争议找仲裁”就算有效的。得先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字,比如写清楚”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是只模糊写一句”由当地仲裁机构处理”,连哪个仲裁委都没说清,这条款大概率是不作数的。
踩坑最多的两个误解,真的别再信了
第一个误解:”我签的时候没注意这行字,它是格式条款,所以肯定无效”。 真不是。不是所有格式条款都无效。要是对方把这行字印的跟正文一样大,甚至特意标粗提醒过你,你自己没看,那别说无效,你到了仲裁委说自己没看见,人家根本不会理你。只有一种情况能主张这个条款无效:对方故意把字缩成蚂蚁大,藏在合同最偏的角落,既没加粗也没单独跟你提过,完全没尽到提示义务——比如之前有个读者办健身卡,合同里的仲裁条款比正文小两号,字浅到要凑到灯下才看得清,最后法院直接判这个条款无效,让他正常去法院告健身房。 第二个误解:”仲裁协议必须印在正式合同上才算数”。 也错。哪怕你们没签正式合同,就是微信聊天里说一句”这次拿货的争议我们就找市仲裁委解决”,只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说清了具体的仲裁机构,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碰到这种条款别慌,三个动作就能理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