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虚假宣传认定——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很多人对虚假宣传的认知还停留在“无中生有才算”。

真的错。

先把法定的认定标尺摆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这条法条保护的从来不是什么抽象的市场秩序,是普通消费者不用翻三五个网页对比、不用打十几个电话核实,就能基于真实信息做消费决策的权利。这里的权利义务天生不对等:经营者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的信息门儿清,消费者隔着屏幕,能看到的只有商家想让他看到的内容,所以从立法设计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举证责任,从头到尾都压在经营者身上,消费者根本不用自证被骗。

电商直播间商品宣传话术与实际资质对比图
电商直播间商品宣传话术与实际资质对比图

差一点就踩线的场景边界

很多经营者对边界的感知是错位的。就拿网络交易的场景来说,合法的宣传是什么样?某国产家居品牌在实木家具的详情页写“本款餐桌采用北美进口白橡木,木材含水率控制在8%-12%,附第三方木材检测报告”,这句话所有内容都有对应的检测文件支撑,就算消费者收到货觉得木材纹理和预期不一样,也不会构成虚假宣传。而违法的宣传是什么?同样的品牌,把这句话改成“本款餐桌采用北美黑胡桃木,用十年老料打造”,实际上用的是贴皮的橡木,也没有检测报告,这就是板上钉钉的虚假宣传。

还有一类更容易被忽略的模糊地带。低风险的宣传是什么?同一家店的客服跟咨询的顾客说“这款餐桌我们卖了两年,买过的老客回头介绍朋友来的比例有30%”,这个数据是从自己家的后台会员系统导出来的真实数据,就算表述上没有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也基本没风险。高风险的宣传是什么?同样的店,在直播间对着几万人说“这款餐桌是全平台实木家具销量TOP1,买过的人100%好评”,实际上这个“TOP1”只是平台某一个细分小类的周度销量,“100%好评”是把所有带差评的订单都剔除之后算的,哪怕这两句话从某个角度看不算完全说谎,也极容易踩线。

所有这类场景的核心区分变量,从来不是宣传内容有没有完全真实的依据,而是普通消费者基于日常购物经验,是否会对宣传内容产生与商品实际情况不符的认知偏差。

这个判断标准不是我拍脑袋想的。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4年公开的涉网络交易虚假宣传案件的裁判数据,近61%的败诉案件,法院的核心说理就是“相关宣传内容足以误导具有一般注意力的普通消费者”,根本不会纠结经营者是不是有部分事实支撑。比如2023年广州某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普通食品宣传案件,商家在详情页写“本产品适合中老年人日常调理”,没说任何具体的医疗功效,但法院结合页面旁边放的“高血压老人食用前后对比图”,认定消费者会误以为这个产品有辅助降压的功效,最终判决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条款裁判适用逻辑图
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条款裁判适用逻辑图

不用搞复杂流程的三个实操动作

不用搞复杂流程的三个实操动作
不用搞复杂流程的三个实操动作

别觉得这些规则离普通人很远。我见过太多老板觉得“我吹两句怎么了”,最后赔的钱比半年利润还多。真的亏。

不用搞层层审批的复杂流程,三个实打实的动作就能把大部分风险堵在外面。新品上架前3天,把所有详情页、短视频、直播脚本的宣传内容,逐字逐句和对应的检测报告、资质文件、后台销售数据做交叉核对,每一处核对结果存成带系统时间戳的PDF,单独放在对应商品的合规文件夹里。

直播过程中每提到一个带数据、带功效的宣传点,当场录入店铺的合规台账,台账里同步附上对应支撑材料的存储路径,每2个小时抽10%的已说话术做即时校验,发现偏差当场口播修正。

收到消费者或者平台的合规质疑后,24小时内整理完对应宣传内容的全部支撑材料,压缩成带编号的文件包,同步发给质疑方和平台审核端口,材料里明确标注每个宣传点的测试条件、样本范围、数据来源。

说穿了,虚假宣传的认定从来不是查你有没有说过绝对化的词,是查你说的话,会不会让看的人产生错的期待。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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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品虚假宣传认定——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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