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那台电动车,帮我读懂刑事责任人

上周刚收到读者来信。就是南京浦口的张姐写的,她在巷口开卤菜店。 那天晚上下着雨,她放在店门口拉货的电动三轮车,被隔壁中学一个穿校服的孩子骑走卖去了废品站。估下来整车值四千多。在很多地方,这已经够得上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了。 张姐当时急得直哭!周围人七嘴八舌,有人说孩子还未成年,不可能负刑事责任,你闹到派出所也没用,不如私了要点钱算了。也有人说,偷了几千块的东西,哪怕未成年也该坐牢,得给点教训。 说实话,大部分人对刑事责任人的印象,还停留在电视上那些戴手铐的被告人,觉得这词离自己的日子远得很。哪想到,小区楼下偷电动车的孩子,路口开斗气车撞了人的司机,甚至家里酒后失手打人的亲戚,都绕不开这个词。

我们身边的刑事责任人,到底指什么

说直白点,就是得给自己犯的事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不是说只要犯了错,就一定是刑事责任人,也不是说只有成年人才配叫这个名。 法律卡了两条最核心的线,一条是年龄,一条是辨认能力。 年龄这条,大多数人只知道未成年不用担责,其实卡得很细。12周岁以下,不管犯了什么事,都不会被认定为刑事责任人,不会坐牢。满了12周岁不满14周岁,只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这几种特别严重的罪行,才有可能负刑事责任。满了14周岁不满16周岁,也就那八种明确规定的重罪会被追责,小偷小摸这种一般的犯罪,不会认定为刑事责任人。满了16周岁,只要犯了罪,都得担责,就是正儿八经的刑事责任人了。 另一条线是辨认能力,说白了就是你干坏事的时候,知不知道自己在干嘛。要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就算犯了严重的罪,也不会被认定为刑事责任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条线卡得严,不是谁拿个精神病证明就能糊弄过去的,得做正式的司法鉴定。
法院刑事庭审责任人身份确认现场图
法院刑事庭审责任人身份确认现场图

两个传得最多的误区,得掰扯清楚

两个传得最多的误区,得掰扯清楚
两个传得最多的误区,得掰扯清楚
第一个误区,就是张姐听到的那句——未成年一定不是刑事责任人。 这话传了十几年,早就不对了。早在几年前刑法就调整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就是刑事责任人,该判刑还是得判刑。不是说不到18岁就可以为所欲为。 第二个误区,就是精神病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 哪有这么好的事。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照样是刑事责任人,该怎么判怎么判。还有些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直接免除责任,更不是犯了啥事都白搭。 对吧?很多人拿这两个当挡箭牌,其实根本站不住脚。法律从来不会随便放过该负责的人,也不会随便冤枉不该负责的人。

真碰到事了,该怎么做

要是你和张姐一样,是受害一方,对方拿年龄或者精神病说事儿,别光听对方瞎扯。 先去找办案的派出所,要一张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书面告知书。口说无凭,是不是刑事责任人,得有官方给的书面说法,不能对方说自己未成年就未成年,说有病就有病。 要是你对这个认定结果不服,觉得结论不对,直接去同级检察院的窗口,申请立案监督。不用找律师,不用花钱,带好你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过去递申请就行,检察院会重新核查的。 要是你是涉案一方,比如家里孩子真的出了事,或者亲属有过往的精神病史,别想着藏着掖着。主动把真实的年龄证明、过往的医疗记录交给办案机关,该说明情况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比什么都强,藏着反而会添更多麻烦。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档案室实拍图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档案室实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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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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