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该买单,其实道理很简单
你养的猫啊狗啊,伤了人,本来就是你买单。这不是什么不近人情的规矩,是你既然享受了宠物陪你的乐趣,就得承担它闯祸的风险,对吧?
法律上的说法也不复杂,就是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只有一种情况能减责或者免责——那就是被伤的人自己故意招惹宠物,比如伸手去逗它,踢它,故意惹它生气才被咬被挠,这种才可以说我少担点责任。要是你自己就没做好管理,出门不牵绳,不戴嘴套,把烈性犬随便放出来,那哪怕对方就是好好走路撞到了,全责任都是你的,没什么可掰扯的。
上个月还有读者给我写信,说她逛宠物店的时候,被店里一只没关笼子的狗咬了小腿,店主说狗是客人寄存在这的,不是我的,我不赔。说白了,这时候店主就是管理人,他没尽到管理责任,该赔还是得赔,推不掉的。
两个常见误区,得掰扯清楚
第一个误区,好多狗主人都这么说:我家狗性格好,从来没咬过人,凭啥我担责?
真的不是这么算的。性格好没咬过人,不代表它这次不会伤人,更不代表你可以不牵绳。你说它不咬人,那是你觉得,路人哪里知道?法律看的是你有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不是看你家狗过往有没有咬过人。你没牵绳,你就是没尽到义务,这个责任跑不了。
第二个误区,好多人说,是第三人故意逗我的狗才咬的人,跟我没关系,让他找第三人去。
这也是错的。这种情况,受害者找你饲养人赔,你不能拒,你赔完之后,你再去找那个逗狗的第三人算账就行,不能把锅直接扔给别人,让受害者到处跑,这个逻辑法律是不认可的。

真遇上了,该怎么做

先把能留的证据都攥在手里。拍清楚伤人的宠物,拍清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信息,伤在哪也拍清楚,小区有监控的赶紧找物业调出来存到自己手机里,当时有路人在场的,别不好意思,问个联系方式,真要掰扯的时候这都是硬通货。
赶紧处理伤口,所有的花费都留好底。别听狗主人说什么“消消毒就行,不用打针”,该做的处理一步都不能省,狂犬病的后果谁都担不起。所有的病历、缴费小票、诊断证明,全部整理好放一块,哪怕最后协商用不上,也比要用的时候找不到强。
协商不拢就找第三方帮忙,真不行再走法律途径。先找小区物业或者社区居委会调解,大部分的小纠纷,说开了也就解决了,不用非得闹上法庭。真要是谈不拢,赔偿金额也不大,去法院走简易程序,诉讼费没多少钱,不用怕麻烦,该主张的权益就得主张。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养宠物还是遛弯,多留个心眼总没错。牵个绳,躲着点怕狗的人,不是什么难事,既能避免麻烦,也能让更多人喜欢小动物,对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