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别踩不该踩的坑

上周在邮箱翻到一封读者来信,字里行间全是懊恼。老父亲走了,留下一套老破小加十几万存款,三个兄妹推他这个当老大的出来管后事分遗产。他想都是一家人,跑个腿的事,一口就应了。结果没等办完过户,突然冒出来一个债主,拿着老爷子生前签的十万借条找上门,要他从遗产里还钱。他傻了——我就是帮着分个东西,怎么还得我承担责任?

它不是个挂名的跑腿活

说穿了,遗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就是法律给这个“大管家”定好的该干的事:清点逝者留下的所有财产,列好清单看好资产,收好该收的债权、还该还的债,最后把剩下的财产按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给继承人。 权力不小,责任也跟着来。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明细清单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明细清单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分个家吗?至于上纲上线说职责?还真至于。法律写得明明白白,要是因为遗产管理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继承人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人家是可以找你赔偿的。之前接触过一个案子,哥哥当管理人,明知道弟弟欠着老人十万块没还,他不管,直接把老人的房子平分过户给了三个妹妹,最后债主上门要不到钱,把哥哥告了,法院判哥哥在十万范围内赔偿债主,你说冤不冤? 说实话,这真不冤,他没尽到该尽的职责。

两个常见误区,得掰扯清楚

第一个误区:遗产管理人得替逝者还债,要掏自己的腰包。真不是。所有债务只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只要你没私吞遗产,没把遗产挪去自己用,哪怕遗产不够还债,也轮不到你掏自己的钱填窟窿。之前来信那个老大,后来搞清楚规则,悬了半个月的心才放下来,他只需要把老爷子留下的财产拿出来还债就行,不够的部分不用他补。 第二个误区:只有没留遗嘱才需要遗产管理人。不对。哪怕你留了遗嘱,指定了继承人,也需要有人来执行遗嘱,清点遗产处理债务,不然继承人直接过户拿财产,债主找上门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很多人都觉得有遗嘱就万事大吉,其实总得有人出来办这些落地的事,这个人就是遗产管理人,就得按法定职责来走流程。
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常见误区整理
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常见误区整理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普通人碰到这事都是头一回,哪懂这些规矩?踩坑也真不是故意的,就是没提前搞清楚边界在哪。

真要接这个活,该怎么做

真要接这个活,该怎么做
真要接这个活,该怎么做
别抹不开面子硬扛,先按步骤来。 先摸底,再点头。别一大家人推举你,你不好意思拒绝就直接答应。先花一周时间,把逝者所有的银行卡、房产、投资、对外的债权债务都理一遍,问问身边的亲友同事,有没有没结清的账,心里有数了再点头答应,别稀里糊涂就接了烂摊子。 所有操作全留痕。不管是取钱还是过户,不管是跟债主谈还是跟继承人商量,聊天记录要存好,重大决定要让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别偷偷摸摸给某个人多分,也别自己私自把钱给债主。留好证据,最后哪怕出问题,你也说得清。 拿不准的别乱拍板。碰到有争议的债务,或者继承人谈不拢的分配方案,别自己硬扛着做决定,找社区居委会调解,或者找专业人士问清楚,别自己拍板之后落埋怨,还得平白无故担责任。 其实说白了,遗产管理人就是帮着把过世的人的身后事料理清楚的角色,法定职责把该做的不该做的说清楚,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你尽到该尽的责,就不用担不该担的锅。一家人本来就该和和气气,把这些规矩摆到台面上说,反而少了很多猜忌。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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