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到底说的是什么?
说白了,遗产管理人就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帮着料理他身后所有财产相关事宜的人,不是什么新鲜玩意,民法典早就明确写了它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我们所有继承人都没纠纷,就不需要遗产管理人了? 不对啊。就说张阿姨家,其实几个子女也没说不给张阿姨,就是卡在手续上。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这些机构,只认明确的遗产处理主体,你好几个人一起去,人家也不敢随便给你办,万一给错了呢?有了遗产管理人,手续都是遗产管理人出面办,效率高太多,省去很多麻烦。 第二个误区:遗产管理人只要把钱分了就行,债务不用管? 这错得离谱。法定职责里明确写了处理债务,这是必须做的。要是遗产管理人明知死者欠了债,还偷偷把全部分给继承人,债权人是可以找遗产管理人要求承担对应责任的。当然,也不是让遗产管理人自己掏钱,先用遗产还,还不完再按规定来,这个边界要拎清。
真遇到问题,三个具体应对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