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它和你我天天绑定
现在我们吃饭、买东西、找工作、聊天,哪样离得开网络平台?你一天点开七八个APP,每个都是平台。之前很多人觉得,责任都是商家的,平台就是个开市场的,收个摊位费而已。 早就不是这样了。 现在平台手里握着流量,握着商家的所有信息,还会给商家做推荐、做背书,甚至抽成拿利润,再让平台当甩手掌柜,说不过去对吧?说实话,法律也早就跟上了,从《电子商务法》到后来民法典,再到近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把网络平台责任认定的边界画得越来越清楚,就是为了保护咱们普通用户的。
大白话讲清:法律上怎么算平台有责?
我不说法条里的拗口话,给你掰碎了说。首先,平台分两种基本情况。第一种,平台自己卖东西,比如平台自营,那不用多说,平台就是卖家,当然要担责,就跟你去超市买东西坏了找超市赔一样,没什么好说的。 第二种,也是最常见的,平台给商家和你牵线,就是第三方卖家入驻,这种情况怎么算?核心就是一句话:平台有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 什么叫该尽的义务?我给你捋两个最常见的情况:第一,你发现商家卖假货坑人,拿着证据找平台,平台收到你的通知之后,迟迟不删链接、不封账号,也不给你提供商家的真实信息,那就是没尽义务,要担责。第二,商家卖的东西本身就是违法的,比如假药、假名牌,平台明知道,还给他推流量、给他打广告,甚至默许他搞活动,那不用说,肯定要担责。 反过来呢?如果平台刚上线这个商品,你没举报之前平台确实不知道,收到你举报之后马上就下架了,还把商家信息给你了,那平台就没责,你得找商家去。说白了,法律不是要苛责平台,也不是要惯着平台,就是看它有没有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两个常见误区,你大概率踩过

真遇到事了,按这三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