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普通人也得懂的避坑常识

昨天在公益咨询坐班,进来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女方红着眼睛掏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说四年前为了防对方出轨,两个人签了婚内财产协议,说好房子车子都归她,现在真要闹离婚,男方说这份协议根本没用,是当时闹脾气签的,不算数。

这种咨询我每个月都能碰到三四起。很多人觉得婚内财产约定是有钱人的游戏,和普通老百姓没关系。真不是。小到工资卡归谁支配,大到父母给买的房子归哪方,提前说好总比闹上法庭扯不清好。核心问题就一个:你签的协议,法律认吗?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到底怎么算?

到底什么是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法律怎么规定的

说白了,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就是夫妻俩没离婚的时候,提前商量好,把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约定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不是只有准备离婚了才能签。

法律上的态度很明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真闹到法院,只要协议没毛病,法院都会按协议来判。

别以为只有离婚前签的才算,哪怕你结婚第一年就签,只要符合要求,效力照样认。

夫妻签署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实拍场景
夫妻签署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实拍场景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大半人都踩过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大半人都踩过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大半人都踩过

说实话,我碰到的大部分纠纷,都是因为签协议的时候踩了误区,本来想保财产,最后变成一纸空文。

第一个误区:不公证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就是无效的。这错得离谱。法律从来没说过公证是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只是让协议的证明力更强,更难被推翻而已。你要是自愿签的,内容没问题,哪怕没公证,照样有效。反过来,你要是逼着对方签的,就算公证了,也能被法院推翻。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喜欢加一句“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觉得这样就能拴住对方。这种条款,限制离婚自由的约定,一般不会被法律认可。离婚是每个人的法定权利,你不能用协议剥夺别人提离婚的权利,所以这种条款写了也是白写。不过话说回来,只是这一条无效,不影响协议里其他合法财产约定的效力,别太担心。

真遇到效力争议,三个步骤应对

真遇到效力争议,三个步骤应对
真遇到效力争议,三个步骤应对

要是真对协议效力有争议,别慌,按步骤来,成本不会太高。

第一步,先整理好所有相关材料。协议原件一定要收好,找不到原件麻烦很大。然后把签协议前后的聊天记录、录音、沟通记录都整理出来,能证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材料,都别丢。

第二步,优先尝试协商或者调解。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对效力有争议的地方,能达成补充协议最好,补签之后效力更清晰。谈不拢的,可以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的诉前调解,收费很低,甚至不收费,能解决就不用走诉讼程序。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起诉。要是双方分歧很大,只能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带好所有整理好的材料,按法院要求提交就行。

最后再提醒一句,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双方都亲笔签字,写清楚日期,财产信息要写准确,别模模糊糊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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