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避开继承路上的坑

前阵子楼下张阿姨找我咨询。 老伴突发心梗走了,留下一套老房子加二十万存款,三个子女本来关系还行,一碰钱就各怀心思,谁都不想牵头跑银行跑房管局,谁也信不过对方,张阿姨自己七十多了跑不动,差点把好好的一家子拖散。 换谁碰上这种事,都头疼。 很多人直到碰到家人离世的乱摊子,才知道现在民法典有专门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那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到底是什么,真的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

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白话讲就是干这几件事

说实话,很多人一听“遗产管理人”就觉得是给豪门大户处理大额遗产的,和我这种普通老百姓没关系。 其实真不是。 人走了之后,留下的财产要清点,欠的债要还,最后还要分给各个继承人,一堆杂事没人牵头,各个机构不认,兄弟姐妹互相防,这不就卡壳了吗?遗产管理人就是法律给你找的那个牵头办事的人,他要干的活,就是法律规定的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条文注释图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条文注释图
翻译成大白话,法定职责核心就是四件事: 第一件,清理遗产,制作清单。就是把死者留下的所有财产,大到房子车子,小到微信余额股票基金,全找出来列成表,欠别人多少钱也记清楚,不能藏着掖着,也不能漏。 第二件,保管保护遗产。分财产之前,遗产得看好,房子漏雨要修,存款不能随便挪作他用,要是有人想抢遗产,遗产管理人还得出来拦着,这都是分内的事。 第三件,处理债权债务。别人欠了死者的钱,遗产管理人得负责去要回来;死者欠了别人的钱,欠了税,也得从遗产里出,帮着办完结清手续。 第四件,分割分配遗产。所有事理顺了,最后按照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把遗产分给该拿的继承人,办完过户这些手续。

这两个误区,好多人都踩过

这两个误区,好多人都踩过
这两个误区,好多人都踩过
我碰到最多的两个误解,今天掰扯清楚。 第一个误解:只有富人才需要遗产管理人,我家就几十万财产,犯不着找。 其实真不是。张阿姨家那点财产,不就是卡壳在没人牵头吗?现在很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都要求有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证明才给办过户取款,你哪怕只有一套房,只要继承人意见不统一,就用得上。说白了,这个制度就是帮普通人减少家庭内耗的,不是有钱人专属。 第二个误解:遗产管理人就是挂个名,分完钱就没事,出了事不用担责。 不对。法律明确说了,遗产管理人要是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损害,得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说,你当遗产管理人,故意把死者的存款转去自己账户,或者明明知道有人要转移遗产还不管,最后财产损失了,所有继承人都能找你赔,这就是法定职责里的义务,不是白落个身份不干事。 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你按规矩办事,一般的疏忽也不会找你麻烦,法律只追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对吧。

碰到相关问题,按这三步来

碰到相关问题,按这三步来
碰到相关问题,按这三步来
真碰到需要找遗产管理人,或者对遗产管理人职责有争议的情况,别乱,按这三步来: 第一步,先找所有继承人协商。大家坐下来选一个都信得过的人,可以是家里的长辈,也可以找律师,协商一致签好书面协议就可以,成本很低。 第二步,协商不成找调解。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帮忙协调,大多不收费或者只收很少的费用,能帮你把争议捋清楚,不用一开始就打官司。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走司法程序。要是真谈不拢,或者碰到遗产管理人不履职、损害大家利益的,整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请或者诉讼,由法院指定或者追究责任就可以。 说实话,这个制度出来之后,少了好多兄弟姐妹闹上法庭的糟心事,把规矩说在前面,大家按规矩来,亲情也能留得住。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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