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说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和每个普通人都有关
说实话,现在谁也不想没事打官司。去法院立案要等,开庭要跑,折腾大半年下来,赢了官司输了时间,很多小事真犯不上。人民调解就是给普通人准备的低成本解决纠纷的路子,不要钱,半天就能谈完,签完字就完事。 可大多数人签协议的时候,要么是抹不开面子随便签,要么是听调解员说“签了就完事”,根本没多想这张纸到底有啥用,效力到底怎么样。真等对方反悔了,才慌慌张张到处问,这张纸能不能当证据告他?
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不说法条,给你翻译成大白话。 说白了,人民调解协议,就是双方你情我愿,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的一个书面约定。法律上给它的效力是: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便反悔。 别理解错了,它不是法院的判决书,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但也绝不是一张废纸。什么意思?就是你签了字,就相当于你自己答应了这件事,法律认可你这个承诺,你要是反悔,对方就可以拿着这个协议去法院告你,要求你履行协议内容。 那它的适用边界在哪里?只有两种情况,协议才可能不算数:一种是签协议的时候,你被欺诈、胁迫,不是你真心愿意签的;另一种是协议内容本身违法,比如两个人约定分别人的承包地,或者约定赌债谁承担,这种本来就违法的,当然不算。除此之外,只要你自愿签的,签字按了手印,就得认。两个常见误区,多少人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人民调解协议就是废纸,签了也能随便反悔。 很多人觉得,我又没去法院,我只是在居委会签的字,不算数,我想改就改。不对啊。刚才说了,法律明确说了,有约束力,你要是不履行,对方去法院起诉,只要协议没毛病,法院一般都会判协议有效,让你履行。到时候你还要出诉讼费,得不偿失。 第二个误区:只要签了人民调解协议,就再也不能去法院了,一切就定死了。 也不对。人民调解是自愿调解,不是法院判案。要是你签完之后发现,当初调解的时候对方隐瞒了重要事实,或者你被坑了,你照样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法律给你这个救济途径。
真碰到对方不认账,三个低成本应对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