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险能不能损人利己?搞懂紧急避险适用条件不吃亏

上个月我接了个粉丝咨询,小伙子下雨天开高速,前面货车突然掉了个大货箱,横在车道上。他要么直接撞上去翻车,大概率车毁人伤,要么打方向变道,刮到旁边车道正常行驶的车。他选了后者,对方修车加误工费要三万多,他挠头说,我这不是紧急避险吗?怎么还要我掏钱?

为啥普通人得搞懂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很多人觉得,紧急避险是刑法里的高冷词,只有犯大事才会用,跟咱们日常上班买菜开车没关系。 错。 大到开车躲突然窜出来的行人,小到为了躲疯狗闯进别人家院子摘了院子里的果树,甚至发洪水的时候你拆了邻居家的围墙堵缺口,都可能沾上边。搞不清适用条件,本来占理的事,最后变成你赔人家钱,甚至担上责任,太亏了。
雨天高速紧急避让交通事故现场图
雨天高速紧急避让交通事故现场图
就像这个找我咨询的小伙子,他其实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还是要赔对方钱,他接受不了,就是因为之前完全没搞懂紧急避险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

用大白话拆解紧急避险的四个硬条件

法条我就不照搬了,干巴巴的没人爱看,拆成四个你一听就懂的要求,缺一个都算不上合法的紧急避险。 第一个,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说白了,就是危险真真切切摆在你眼前了,不是你脑补出来的,也不是已经过去或者还没到来的。你不能说我梦见有人要杀我,今天见了他就把他推下楼梯,那不算。也不能说人家打完你都跑出去五百米了,你转头把人家停在路边的车撞了,那也不对。 第二个,你避险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这是紧急避险的核心,本质就是法律允许你“丢小保大”。你保的那个利益,必须比你损害的利益更大更重要。为了保命撞坏路边的车,命比车值钱,没问题。你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万块手机,把路人推出去挡汽车,那就是保小丢大,绝对算不上。 第三个,你是迫不得已,没有别的选择。要是当时你踩一脚刹车就能停下来,偏要打方向撞旁边的车,那肯定不算。只有当时所有别的选项都没用了,只能选一个损害更小的方案,才够格。 第四个,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啥叫超过?就是你保的利益,还不如你损害的利益大。比如为了躲一只窜出来的猫,你把刹车踩错当成油门,把路边两个行人撞成重伤,那就是过界了,超出的部分你还是要担责。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适用条件注释图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适用条件注释图
说实话,这四个条件抠得挺严,差一点结果就天差地别。不过话说回来,只要四个都满足,刑事上的责任你不用担,这个是板上钉钉的。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别踩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别踩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别踩
我做普法这么多年,见得最多的就是两个错理解,十个普通人八个中招。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是躲危险,怎么都算紧急避险。不对。两种情况直接排除,一种是危险本身就是你自己惹出来的。比如你酒后开车,差点撞到行人,慌了神打方向撞了停在路边的车,这个危险是你酒驾带来的,不能算紧急避险。还有一种是你本身就有面对这个危险的职责,比如消防员不能说为了躲火烧到自己,把围观群众推到前面挡着,人家干的就是这个活儿,不能用紧急避险当借口。 第二个误区:只要算紧急避险,就不用赔钱了。这个错得最离谱,好多人都栽在这。紧急避险免的大多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该担还是要担。就算你完全符合条件,你损害的是无辜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啊,人家凭啥平白无故受损?回到开头那个小伙子的事,他符合条件不用坐牢,但人家的车你刮了,该修修该陪陪,没毛病对吧?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报警。别想着私了走人,也别乱挪现场破坏痕迹。掏出手机把危险来源、现场位置、双方损伤都拍清楚,等执法人员来,如实说情况就行,别瞎编别隐瞒。 第二,主动沟通走正常理赔流程。别躲,躲来躲去躲成逃逸,本来有理也变没理了。有保险的先走保险,跟对方说清楚当时的情况,大部分矛盾都能协商解决。 第三,要是真闹到法院或者牵扯到刑事案件,及时找专业律师帮你提出主张。别自己扛着,你说不清楚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法官也没法平白无故帮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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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遇到危险能不能损人利己?搞懂紧急避险适用条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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