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劳动合同续签条件?法律有硬框框
说白了,劳动合同到期就像租房子到期,房东要不要续租,不是完全凭房东心情。法律给了明确的规矩,哪些情况必须续签,哪些情况可以不续,边界很清楚。 续签条件分两类,一类是法定必须续签,只要符合条件,公司不能拒绝,另一类是双方协商,谈成什么样算什么样。 法定必须续签的情况,主要两种:第一种,你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干满十年,或者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主动提出来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签,不能随便找理由推掉。第二种,你刚好处于医疗期、工伤恢复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哪怕合同正好到期,也得自动续到这些情形结束,公司不能在这个时候开你。 反过来,如果你没达到法定必须续签的条件,公司可以提出不续签,但有一条绕不开——必须给你经济补偿。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干了五年给五个月,这个是法律规定的,跑不掉。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今天掰扯清楚
第一个误区:我绩效不合格,公司就能不续签还不给钱? 说实话,这是公司最爱用的套路。很多HR张口就说,你绩效不达标,不符合我们的续签条件,不续也没有补偿。对不对?完全不对。 绩效好不好是公司内部的考核标准,哪怕你真的绩效倒数,只要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主动提不续签,就必须给补偿。很多人就是被这句话唬住了,白白把钱扔了。 第二个误区:连续签了两次合同,公司还是想不续就不续? 不少人觉得,不管签了几次,到期了公司就能不续。不对。只要你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的时候,没有主动提辞职,也没有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你提出来要签无固定,公司就必须签。要是公司直接拒绝不续,那就是违法,你可以要赔偿。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第一次合同就到期,还没到两次的标准,公司确实可以选择不续,但还是那句话,补偿必须给。这就是适用边界,别搞混。
碰到续签纠纷,按这三步走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