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担保责任承担方式?说大白话就是这个
很多人一听法律名词就头大,其实翻译过来特别简单。你帮别人做担保,本质就是你给债主拍了胸脯,说他不还钱我来扛。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就是说你这个“扛”,到底是怎么个扛法。 法律上现在只分两种,一种叫一般保证,一种叫连带责任保证。区别很大。 一般保证是什么?就是说,只有欠债的那个人真的还不上钱,把他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卖了都不够,剩下的部分才轮得到你来还。债主不能上来就找你要钱,他得先去找欠债的人算账。 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了。只要欠债的到期没还钱,债主想找谁要就找谁要,既可以直接找欠债的,也可以直接找你这个担保人要钱,根本不用等。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担保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就是来做见证的,不是来担保的。好多人遇到这种情况,朋友借钱,让你过来签个字,说就是证明一下我在场,你没想那么多就签了,结果签字的地方写的是“保证人”三个字,那完了,哪怕你说我只是来见证的,法律上也认你是保证人,该担责还是得担责。我见过好几个这样的例子,都是帮朋友做见证,稀里糊涂成了担保人,最后替人还了几十万。 第二个误区,欠债的有房子,肯定先卖他的房子,轮不到我。这个真不一定,关键看你是哪种担保责任承担方式。要是你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主根本不用管欠债的有没有房子,直接就能申请冻结你的银行卡,划你的钱。哪怕欠债的有房,债主也可以先找你。
真摊上担保的事儿,按这三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