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大白话掰碎了说
很多人觉得,人民调解就是居委会大妈拉架劝和,签的东西就是个君子协定,不算数。不对。也有人觉得,只要签了这个,就跟法院判的一样,能直接拉去强制执行。也不对。 说实话,法律上的人民调解协议,就是你们双方发生矛盾后,找依法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村、居、街道甚至行业里那个专门做调解的组织),拉着你们谈,谈出了一个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然后一起签的书面协议。 它的效力,说白了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对,跟你去店里买东西签的买卖合同,跟你租房子签的租房合同,本质上是一个性质。只要签的时候你是自愿的,内容不违法,那双方都得遵守,不能随便反悔。 法律说了,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得按协议说好的来履行。 当然,它跟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不一样,本身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这点要讲清楚,别混了。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大多数人都踩过
第一个误区:人民调解协议就是废纸,对方不遵守我也没辙。 这错得离谱。刚才说了,它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你签了字,对方反悔不履行,你完全可以拿着协议去法院告对方,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只要协议本身没毛病,法院一般都会支持你的。 第二个误区:只要签了人民调解协议,哪怕我被坑了被胁迫了,也不能改了。 也不对。要是你签协议的时候,是被对方骗了,被对方逼着签的,或者协议内容本身违法,比如本来是几千块的医药费纠纷,协议让你把自己房子过户给对方抵债,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不公平,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确认协议无效,法律不会逼着你认。 不过话说回来,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被骗被胁迫或者协议不公,空口说白话没用,对吧?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走,成本低不折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