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透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别拿认缴当"免死金牌"

前阵子接了个咨询,小伙子哭丧着脸说,三年前发小开公司,说缺个股东凑人数,拉他占20%股份,不用他出一分钱,年底给他分几千块喝茶钱。他想着不掏钱还能赚零花钱,就答应了。结果今年公司欠了一百万货款,发小跑了,债权人把公司和他一起告了,法院判他在200万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他懵了:不是说不用出钱吗?怎么还倒欠两百万? 很多人都有这个误区,觉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是开公司的老板才要关心的事,跟普通人没关系。说实话,现在随便开个公司都要拉亲戚朋友凑股东,保不齐哪天你就莫名其妙背上了几百万的债。

什么是公司股东出资义务?说白了就是认了就得掏

我不说拗口的法条,给你翻成大白话。你开公司,要占多少股份,对应就要出多少钱。这个钱,是给公司用来做生意、还债务的,不是你揣自己兜里的。你承诺掏这个钱的义务,就是股东出资义务。 原来我国是实缴制,想开一百万的公司,你就得先把一百万存到银行验资,验完才能开。后来改成认缴制,很多人就直接理解成不用掏钱了?认缴制不是不缴,只是缓缴。就是你可以自己跟工商说,我十年后再掏,二十年后再掏,但是这个钱你欠着公司的,该掏还得掏,赖不掉。
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认缴实缴对比表
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认缴实缴对比表
法律的适用边界其实也很清楚:只要你登记成了公司股东,不管你是实际控制人还是挂名的,不管你参与不参与经营,这个出资义务都跑不掉。哪怕你跟别人私下签了协议说“你实际出钱,我出名,不用我掏”,这个协议也只能约束你们俩,不能对抗外面不知情的债权人。

普通人踩得最多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是挂名股东,又没拿好处,凭啥让我出钱? 真不对。工商登记写了你是股东,对外公示了,债权人就是凭这个找你。私下的约定不能帮你免责,你掏了钱之后,才能去找实际出资人要回来,那是另一个官司了。我见过不少人,就为了当初朋友给的那五千块好处费,最后赔了几十万,太亏了。 第二个误区:我早就把股份卖了,之前的债跟我没关系了吧? 也不一定。如果你转股份的时候,本来就没缴出资,那这个出资义务哪怕转了股,你原来的股东也还是要担责任。除非受让人已经把出资缴完了,不然债权人照样可以找你追。
股东转让未出资股权法律责任示意图
股东转让未出资股权法律责任示意图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只要公司欠债,股东就得立马掏钱。只有当公司没钱还债,或者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时候,债权人才能要求股东提前缴出出资,哪怕你的出资期限还没到。这个就是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超出这个边界,也不能随便找股东要钱。

真遇上事儿,按这三步走

真遇上事儿,按这三步走
真遇上事儿,按这三步走
第一,先查信息固定证据。你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能查到公司每个股东的认缴金额、出资期限、实缴金额,截图打印出来,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一分钱不用花。如果要更详细的工商内档,去当地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调,也就几十块工本费,不贵。 第二,先协商沟通。如果你是债权人,拿到股东未出资的证据之后,可以先直接找股东协商,要求他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帮公司还债,很多时候股东不想闹上法院留下失信记录,会愿意出钱解决,成本比诉讼低多了。如果你是被起诉的股东,也可以先找实际出资人或者受让你股份的人沟通,协商谁来出这个钱,能私下解决就别闹上法庭。 第三,走法律程序要找对路径。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已经拿到法院判公司还钱的生效判决了,那不用重新起诉,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就行,额外的诉讼费都省了。如果还没拿到判决,那起诉公司的时候直接把股东一起告就可以,不用绕弯子。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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