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法律画像

两个真实案例的对比分析
我拿两个2022年审结的案例做对比,一眼就能看明白差别。 第一个案例:女子深夜走在郊区公园的偏僻步道,被男子尾随拦路,男子强行搂抱猥亵,还往路边树林拖。女子摸出随身带的折叠水果刀,乱挥时捅中男子腹部,随即立刻报警。男子抢救无效死亡,法院最终认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个案例:两个商铺老板因为抢客源吵架,一方先推了对方胸口一下,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就退回自己店里了。对方气不过,回自己店拿了一把砍骨刀,追进去把对方砍成重伤,开庭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法院最终认定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 两个案例都是还手,结果天差地别,核心就是关键区分变量: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第一个案例里,侵害持续发生,不反击就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符合防卫的要求。第二个案例里,对方已经停止动作退回店里,不存在正在进行的现实侵害,追进去砍人就是报复,不是防卫。
从公开司法数据看裁判逻辑
2021—2023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正当防卫司法认定大数据报告》显示,三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正当防卫相关案件中,最终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案件占比约17%。 不认定正当防卫的83%的案件里,超过76%的不认定原因是“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防卫行为属于事后报复”,还有12%是“不法侵害并未实际发生,属于假想防卫”。你看,几乎所有的裁判都卡着我们刚才说的那个核心变量走,没有例外。 司法实践从来不会要求防卫人必须选择逃跑,也不会要求防卫的力度必须和侵害完全对等,只要侵害正在发生,你反击就没毛病。
具体可行的行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