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出单元门,正掏钥匙开电动车呢,半块啃剩的苹果“哐当”砸在你脚边,泥点子溅一裤子。太险了。抬头往上看,家家户户窗门关着,谁也不承认。你要是走慢两步,后果不敢想。要是真砸伤了人砸坏了东西,这赔偿该找谁要?这事真不是远在天边的新闻,我们做公益普法这么多年,每年都能接到二三十起相关咨询,和每个住高层小区的人都息息相关。
到底什么是高空抛物侵权赔偿,法律是怎么定的
说白话,就是从建筑物或者高空扔出的物品掉落下来,砸伤了人、砸坏了他人财物,被侵权的一方依法索要赔偿,就是我们说的高空抛物侵权赔偿。
说实话,很多人都觉得这事轮不到自己,要么说我从来不乱扔东西,要么说我没那么倒霉。可上个月还有个六十多岁的阿姨找我咨询,在小区楼下菜店买完菜往家走,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伤了胳膊,缝了七针,光医药费就花了小一万。

很多人都听过“一人抛物全楼赔偿”的说法,其实这是老黄历了。现行法律说的很清楚:第一责任人永远是扔东西的侵权人,该赔多少赔多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跑不掉的。只有当尽了所有办法,确实找不到侵权人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其他可能加害住户的责任。
这里说的责任也不是赔钱,是补偿。而且只要你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扔东西,就完全不用出一分钱。比如一楼住户肯定排除,东西从一楼扔出来,根本砸不到你一楼外的行人对不对?再比如事发时你全家都在外地出差,拿出机票和消费记录,也能直接排除。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物业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当甩手掌柜,按规定要求装高空抛物监控、做防护措施,如果物业没做到,那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全把锅甩给住户。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找不到侵权人,全楼都得平摊赔钱。
真不是这么回事。我见过好多人一听到这话直接炸毛,其实法律早就把范围框死了,只会找“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什么意思?就是根据掉东西的落点、楼层、朝向,能排除的全部排除,一楼排除、封了阳台没法开窗的排除、事发当天没人在家的排除,最后剩下来的才会分摊补偿,根本不是啥全楼平摊。
mn第二个误区:就算我没扔,我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只能认栽。
不对,举证责任真的没你想的那么重。很多人说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证明我没扔东西?其实很简单,你拿出事发当天不在家的出行记录、你家根本没有掉下来的那种物品、你家窗户打不开,这些都算有效证据,真到了法院,法官也会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不会硬逼着你拿根本拿不出来的证据。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就行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立刻报警。别冲上去跟邻居吵架,也别随便破坏现场,先拍好现场照片视频,把掉落的物品、受伤的位置、事发地点都拍清楚,然后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警察调监控找侵权人,这比你自己挨家挨户敲门问效率高太多了。
第二步,及时找物业追责。如果物业没按规定装高空抛物监控,或者明知道有住户经常抛物却不管,那就是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直接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只盯着那个找不到的侵权人。
第三步,真找不到侵权人,就走正常法律程序。你可以把所有可能加害的住户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帮你梳理排除不符合条件的被告,不用你自己一家一家去取证,诉讼费用不高,经济困难还能申请减免。
不过话说回来,咱们自己也得绷紧这根弦,别嫌麻烦往窗外扔东西,你图一时方便,万一砸到人,不光要赔钱,还可能负刑事责任,真的犯不上。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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